一、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所研发和生产的产品属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范围;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的申请企业其高新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应大于500万元,其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销售总收入的50%以上;
3、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生产的已经深圳市认定的软件企业其年销售收入应大于500万元,其中登记注册的自产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销售总收入的50%以上的,可以直接申请转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提供的材料:
(1)初审材料(略)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证明书;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上年度自产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利税和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明细等科目;
(4)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性能测试报告(开发软件的企业需提供:产品的软件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报告、用户手册、测试大纲、测试报告和用户试用报告等材料);
(5)银行贷款证和信誉等级证明;
(6)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入网证。对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仪器设备、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的复印件。
三、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的附加材料:
1、由市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2、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以及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3、若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4、用户使用意见相关材料;
5、属专利技术的项目可附加专利证书;
6、其他相关资料
四、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流程:
五、相关费用说明
费用共两部分:
1.成本费用:主要是相关的审计、专利研制、查新、检测、环保、材料制作等费用,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我公司协助办理;
2.辅导服务费用:主要是用于专家咨询和政府办事人员的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双方协商确定。